【專家視角】城事 | 無障礙,人情微茫的大城市的暖光——無障礙早已經納入了各國各大城市的公共政策……
- 文章來源:
無障礙智庫
- 發布時間:2020.01.06

本文想談談作為城市“公共政策”的無障礙,主題貌似“學術”,但并不想按照學術的路子去寫,一是“來來小筑”這個平臺的散文風格,二是作者本人從事規劃和建筑研究,對于公共政策,沒有專業性研究,只是對于和本人研究領域相關的方面有所關注,不敢“學術”。
本文打算既不技術也不人文情懷的,那么“不倫不類”一下。公共政策:政府有關單位為解決某項公共問題或滿足某項需求,所作的決定及相關活動。無障礙:英文相關詞匯:barrier free、Accessibility。無障礙,在發展過程中沒有阻礙,活動能夠順利進行。無障礙設施是指為了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兒童及其他行動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閑娛樂和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時,能夠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設的物質環境。無障礙早已經納入了各國各大城市的公共政策,這個,沒有異議。19年12月中我出國休假,在北京的T3航站樓,出發大廳里的衛生間,驚艷了。我一直聽說T3的衛生間進行了無障礙提升,改造過程中也好幾次被邀請去“專家”一下,可惜每次時間不巧,所以都是請無障礙通用設計研究中心的其他同事去“專家”的。從照片可以看出來,“國際先進水平”是肯定的。這個先進水平不來自于奪人眼球的造型,不來自于高昂的成本,也不來自于暗黑的高科技,而是來自于設計和施工的高完成度,對于建筑設計行業,高完成度才是先進性的“硬道理”,別的,都是“幡兒”。聽參與改造設計的建筑師說,T3航站樓的衛生間都要盡量參考這個標準改造,那時候就該輪上國外的同行來組團參觀了。紐約、巴黎、倫敦這樣的世界大城市,往往和混亂、節奏快、人情味淡劃等號,沒辦法,這是大城市的基因缺陷。出國休假在紐約呆了一周,浮光掠影地考察了無障礙環境。期間,沒見到很“高大上”的無障礙設施,也沒有日本那些大城市那樣“張揚”的無障礙環境。作為一個游客,很難下定論紐約的無障礙放在發達國家的大城市中是個什么水平。這張是兩個盲人和兩只剛上崗的導盲犬在地鐵里熟悉路線的照片,還有一位督導員,在鏡頭外。這張是在大都會博物館里服務犬的照片,在我參觀大都會博物館的三個小時里見到了三對兒服務犬和主人,兩對兒是盲人和導盲犬。博物館里的“障礙人士”,可以用“比比皆是”這個詞兒,除了游客,博物館的主要來客是中小學生、帶孩子或者推嬰兒車的父母、老人、殘障人士,想想也是,博物館給這些人群提供了很好的教育、休閑和交往的場所,一些的學生團隊中會有一位乘輪椅的學生,這跟倡導融合教育有關。融合教育指的是將身心障礙兒童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它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并為一個系統。(辭海)看到這些和我們在一個場合自在活動的“障礙人士”就知道,這里的無障礙做得不錯。不錯也不是沒有缺點。近十幾年國人出國,早已經不是見著什么都當“先進經驗”了,憑什么西方發達國家做的什么都是先進經驗,放的屁也是香的。就無障礙設計層面,真比較“高完成度”,這趟,沒見到比T3航站樓出發大廳的的衛生間棒的。在每天的漫步中,我仔細觀察了,每個人行道路口都有緣石坡道,坡度和寬度合理,但大都做不到和路面一齊,下雨時間長了也會在交界處積水。去到的所有的公共建筑都有無障礙衛生間,管理和維護很好,但是:一,大部分基本合理,一小半兒說馬馬虎虎算客氣;二,跟我國和日本做法不盡相同,我覺得不如我國和日本做法合理。上兩張照片看看。這種扶手,肯定也能滿足相對基本要求,否則也不會每個衛生間都這樣。但是我拿給幾個肢殘的朋友看,他們說不太好用。但是下面這樣的無障礙衛生間,來自于一個大師建筑作品內,肯定是不合理的。可是,我見到了滿足無障礙基本要求的全覆蓋。無障礙的基本設施,在紐約,我沒看到遺漏,也沒看到破壞、占用,基本上都合格,但不盡合理的,也有,比較少見,也不影響勉強使用。即便如上圖的衛生間,內部空間足夠寬敞,保證乘輪椅人士使用是沒問題的。這個局面,我想,還是因為法律吧,無障礙的基本要求納入法律,就要被嚴格執行。曼哈頓的東面,隔著伊文思河,有個長島市。沿河建了一長條公園,邊上有個社區圖書館,是世界著名建筑師的作品。我里里外外轉了一圈,很棒的建筑,但是聽說,它就被發律師函了。因為設計師的創意,這個房子內部空間高差眾多,雖然也設置了無障礙電梯,但不能保證每個樓層都能無障礙地達到,于是,被當地的殘障人士團體起訴了。誰讓你是拿納稅人的錢蓋的房子呢。在紐約,我目力所及,所有的公共設施,公園、道路、建筑都有基本的無障礙設施,因為條件限制無法提供的(比如老街區),餐館、商店等公共場所門口有呼叫按鈕,按了有人來幫助,估計這是法律允許的替代方案。業主、建筑師想表達更多的人文關懷?出于商業目的的無障礙服務?那是另一回事。有沒有鼓勵政策,怎么鼓勵,我沒有調研。但是法律體系保障的底線無障礙環境,作為公共政策的無障礙,是看的出來的。無障礙早已經納入了各國的公共政策,但無障礙在由“慈善議題“發展成為”公共議題“的普適方向上,根據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同,各國確實存在差異。2006年聯合國發布的”殘疾人權利公約“,就是同時涵蓋硬件與制度的建設兩個方面,期待簽約各國能從制度、結構與外在環境三方面著手,減少殘障人士社會參與的阻礙因素。作為無障礙領域的研究者,我建議:無障礙的基本保障由法律來護航,更多的人文關懷由政府、企業、社會多方位給予提倡和鼓勵,這兩個方面結合,共同推動我們的無障礙環境提升。你不要認為一個城市每一個路口都能有合規的緣石坡道容易。相比一、兩個高完成度的項目,做到這個更加難,更加需要政府強有力的干預。西方發達國家也不是一帆風順,美國即便1990年通過了《美國殘疾人法案》(ADA),也因為執行問題需要再度修法。“ADA的修正案明確界定了各級政府與私人部門的角色,以降低原本的灰色地帶,更好地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公共參與權利。依據美國的經驗,自從20世紀90年代實施ADA法案以來,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公共場所設施改善的政策與費用成本的考慮,此次修正案可以說是補充完善了這一部分內容。”(王國羽文)各國基本上都有立法規定,我國也不例外,要求新建的公共場所應該設置基本的無障礙設施。看看重點項目的設計圖紙,好像都做的可以。但看看我們的環境,問一問殘障人士的生活體驗,你會同意我的看法,無障礙環境建設很難,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大力協作,整體社會意識的提升。而無障礙環境確實可以作為一個城市發展水平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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